1.47 六雄之争 (第1/2页)
不愧湖海高士,陈元龙。
闻此言,陶谦一声长叹:“今,蓟王西征,不在国中。如元龙所言,甄都上公之争,断难善终。老夫以为,恐在一年半载间也。”
言下之意,蓟王班师前,甄都之争,必分胜负。
“明公,明见。”陈登答曰:“故王盖‘未雨而绸缪’,引吕布为外援。然吕布苦无根基,兵马粮草,时有不济。遂生窃据徐州之心。今屯兵小沛,若存若亡,皆在明公指掌之间也。”
陶谦轻轻颔首。话已至此,无需隐瞒。这便吐露心迹:“我欲举州托于蓟王,元龙以为如何?”
陈登心头一紧,然面色不变:“明公既问,卑下不敢不答。窃以为,甄都上公之争,实则曹吕之争也。”
“哦?”谓一语惊醒梦中人。陶谦先是一愣,稍后醒悟:“元龙所言极是。”
“天子尚未元服,先前朝政皆出王太师公府。自东迁甄都。设‘狐虎之威’计,先割河北四州之地,又假蓟王虎威,易相夺国。关东豪强惊恐,遂有曹太保夺权。”陈元龙果然高见。熙熙攘攘,利来利往。所谓挟私报怨,朋党纷争。看似意气之争,实则利益相夺。
先前,曹孟德《抑兼并令》下,兖州豪强坞堡破壁,田宅被夺。这才有张邈等人,裹挟吕布之乱。曹氏父子,非兖州人氏。乃出豫州沛国谯县。曹孟德故无掣肘。可大刀阔斧,革除时弊。
豫州则不然。豫州辖颍川、汝南二郡,梁、沛、陈、鲁四国。其中,颍川、汝南二郡,多为黄巾降众屯田。而梁、沛、陈、鲁,四国之中,梁、沛二国,皆为王太师易相所夺。陈王宠素有异志。而鲁相又为麟子阿斗牧守国境。换言之,豫州牧丁原,并无实权。
眼看其子曹孟德,成关东豪强,众矢之的。老父曹嵩,遂欲总朝政,缓和关东矛盾,此其一。为关东豪强代言,废王允之政,还权于关东世家,为其二。割断甄都与蓟国关联,不欲蓟王染指关东,乃其三也。
正如陈元龙所说。曹孟德《抑兼并令》,不过癣疥之疾。只需今汉不灭,关东世家,终有复起之机。然蓟王《二十等爵》却是,心腹大患。今汉覆灭,蓟王三兴,爵民大行其道,关东世家,再无翻身之望。
一切始作俑者,便是王允新政。
不但默许曹孟德打击豪强,更割河北四州于蓟王。长此以往,吾命休矣。关东豪强,不敢明争,遂行暗夺。与曹太保,一拍即合。
曹嵩其人,本就利欲熏心,更加护子心切。且自视甚高。论资排辈,岂有王允,年少居上之理。“是可忍,孰不可忍”。
一言蔽之,“背后皆利益,往来皆生意”。
知晓上公之争,并无意外。然陈元龙更一针见血,言其本质乃曹吕之争。
汉室倾颓,朝廷式微。朝堂自上而下,不过空中楼阁。乱世相争,兵马为雄。毋论王太师,亦或是曹太保,麾下皆无一兵一卒。唯狐虎之威,仰仗群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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