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四章 登极大典(二) (第2/2页)
萧尚元之所以被封为宜安伯,实则是为了嘉奖他立下的“赫赫功劳”——
“昔大齐之世,皇帝昏庸,朝政糜烂,妖魔横行,苍生涂炭……
但今天,顾旭既无牺牲,也无玉帛。
看到这些鬼怪的模样,全国各地驱魔司前的平民百姓不禁心头一凛,瞠目结舌。
在过去的很多年里,他为了使自己在兄弟姐妹中脱颖而出,得到这柄剑的认可,穷尽各种手段,付出了巨大的努力。
奉天殿是皇城中最高大巍峨的建筑,上承重檐庑殿顶,下坐三层汉白玉石基,通常只在举办重大仪式时使用。
然而,未等王贵财长大成人,大荒就已经改朝换代。
大齐王朝已然成为历史的一页,不再存在。
手持横刀与弓箭的十二排骑兵组成的“引驾十二重”卫队在最前方引路。
因为大夏属火德,所以这件龙衮并非金黄色,而是玄衣纁裳、革带佩玉。
整个队伍浩浩荡荡,气势震人心神。
他今日头戴玄表朱里、前后各十二旒的冠冕,身着绣着日、曰、星辰、山、龙等十二章的衮服。
养济院里,当许多孩子相继被领养走后,牟鹏伟便成为了王贵财所剩不多的玩伴之一。
顾旭伸手接过,将其展开。
“朕闻天地恒久,社稷更迭,皆因民心所向,苍生所择。
车驾齐整,阵仗鲜亮,旌旗飘扬,鼓乐齐鸣。
皆是大荒恶名昭著的凶神级鬼怪。
“勉徇舆情,以九婴、封豨、修蛇等九凶告慰苍生于洛水之南,定天下之号曰大夏,改天行二十四年为元始元年……
听到牟鹏伟的这番话,王贵财颇感惊讶。
除此之外,王贵财最近还惊讶地得知,那位威名赫赫的大夏开国皇帝,过去竟然也曾在沂水这家养济院待过几年!
那些皇子皇女们曾经的明争暗斗、尔虞我诈,如今都化为泡影,随风而逝。
不出意外的话,它们会在狂暴的空间乱流中被撕成碎片,彻底消失于世间。
如今已是物是人非。
这篇诏书与前朝迥异,只字不提“上苍眷顾”、“天命所归”之类的话语,而是强调“民心所向”、“苍生所择”。
驱魔司官员的服饰款式,也在一批批地更换,从原本的黑色变为红色,毕竟大夏属火德。
他低垂着头,用眼角余光小心翼翼地瞥了一眼置于御案之上的“大荒第一名器”——泰阿剑。
王贵财转过头,一脸困惑地看着牟鹏伟:“驱魔司衙门?我又没见到鬼,为什么要去那里?”
藻井、立柱上雕刻的金龙栩栩如生,齐刷刷向他投来审视目光,强烈的威压令他难以站直身子。
如是情形下,他又会焦躁地渴望,自己何时能够快快长大,掌握修行者的神通广大,与那两位驱魔司的大人并肩作战,共同对抗鬼怪,保护平民百姓。
洛京南郊的圆丘,碧空如洗,艳阳高照。
四方的奏乐声戛然而止。
王贵财因为家中有套大宅子等着他继承,所以没有跟随这些人离开。
对此,萧尚元心头五味杂陈。
如今新朝建立,他被册封为宜安伯。
…………
但这并非因为他是前朝的皇亲国戚——由于紫微大帝与太上昊天之间的敌对关系,顾旭并未承认大齐的正统地位,而是把这个给太上昊天当走狗的朝廷视作“伪朝”,并没有按照传统对前朝宗室进行册封。
王贵财跟随着牟鹏伟,像是两条逆流而上的鱼儿,在摩肩接踵的人潮中艰难穿梭,好不容易才抵达了驱魔司大门前。
听到他的话,牟鹏伟微微皱起眉头,心想自己这同伴是不是脑子糊涂了,一激动起来,就把梦和现实混淆了。
仿佛一幅浩渺的画卷,被一只无形的巨手猛然撕开,显露出一道突兀的缺口。
他曾“倾力协助”顾旭和王坚完善“周天星斗大阵”,在破解洛京的“天龙大阵”过程中发挥了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。
顾旭端坐于九重台阶之上的金漆楠木宝座,目光如深潭般平静。
圜丘坛共分三层,每层四面各有台阶九级,周边均有汉白玉栏杆,雕刻着精美的云龙图案。
“登极大典……那不是在洛京举行的吗?难不成我们在沂水也能看得到?”
这些人未能从他这里得到期待的答案,于是带着些许失望离去了。
天行帝已经不复存在。
他的声音透过阵法,回荡在圆丘四周,萦绕于洛京天际,传遍大荒每一座城池。
泰阿剑也或许永远不会再有新的主人。
有时,他甚至会独自蹲在草丛中,无聊地注视着一群忙碌的蚂蚁,任由思绪飘向远方。
牛身蛇尾的蜚,喷水吐火的九婴,猪身双头的封豨,青首黑身的修蛇,长毛四足的混沌,色赤似鸭的鬼车,人脸猴身的山臊,蟒眉蛟目的鬼母,头冒绿火的夜叉。
随着时间的推移,王贵财身边的同伴日渐希少。以前,他们能够凑齐一大帮人在院子里蹴鞠;如今,却只能三两成群地玩投壶。
只见礼官走上前来,恭敬递上《告万民书》。
待最后一只凶神消失后,空间裂缝缓缓合上,仿佛从未存在过。
年轻的帝王走下车来。
“朕以藐躬,承前世之基,蒙百姓之托,起兵讨逆,奋扬威武……今天下已定,海内晏然,文武百官、众司士庶,齐言劝勉,共尊朕为皇帝,以统万民,抚驭四海……
顾旭依旧清晰地记得,今年春天时,他进入皇宫接受爵位册封的情景——那时他没资格踏入奉天殿,只能去后面的光政殿,战战兢兢地站在空空的御座之下。
不经意间,他竟感到一丝庆幸,庆幸自己当初投降得足够早,足够果断——当其他皇子皇女们纷纷被贬为庶民之际,他却捞到了一个新朝的爵位。
除了担任阁臣的萧琬珺之外,他应该是众多兄弟姐妹中混得最好的一个。
或许……这也能勉强算作一种竞争的胜利吧?(本章完)